福建省制冷学会
关于催缴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费的通知
各团体会员单位:
长期以来,广大团体会员单位大力支持省制冷学会工作,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缴纳了2017年团体会员费,但仍有以下单位还未缴纳2017年团体会员单位会员费,他们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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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州冷冻厂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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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市安益肉联有限公司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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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商业冷冻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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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龙(福建)食品有限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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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嘉协制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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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扬达空调有限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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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市华洲海生水产冷冻有限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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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海山冷冻食品业(泉州)有限公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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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融达(福建)制冷设备有限公司;
10、南平新海丰食品冷冻有限公司;
11、泉州大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;
12、福州市榕福集团公司;
13、福州翔荣聚胺酯制品有限公司;
14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;
15、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福建分部;
16、福州和加冷冻设备有限公司;
17、泉州市致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;
18、福州宁兴制冷设备有限公司;
19、福州兴顺达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;
20、泉州市宏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;
21、龙岩市新达电器工贸有限公司;
22、亚诺(厦门)冷冻设备有限公司;
23、福州冰山制冷工程有限公司;
24、信华食品(漳州)有限公司;
25、福州常兴制冷设备有限公司;
26、福州大邦商用设备有限公司;
27、福州长冷冷气工程有限公司;
28、晋江市海星食品冷冻有限公司;
29、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;
30、福州利荣船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;
31、福建兢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;
32、福建国泰沙利食品有限公司;
33、福建岳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;
34、福建龙岩泰华实业有限公司;
35、永安市绿健食品有限公司;
36、展宏<福建>板业发展有限公司;
37、福建坤华仪自动化仪器仪表有限公司;
38、厦门乐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;
39、厦门市万得顺冷气工程有限公司;
40、晋江市华洲海生水产冷冻有限公司;
希望上述单位接到本通知后,尽快在2018年8月31日前缴纳
2017年团体单位会员费,2000元/每家团体会员单位。
根据学会理事会决议,未及时缴纳团体会员费的单位,视为不履行会员义务。在规定时间内还未补交2017年年费的单位,将作自动除名处理,不得再以福建省制冷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名义参加任何商业活动。
特此通知
福建省制冷学会
2018年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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